导读
据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1月14日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前期核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澎湃新闻2025年6月报道,携程“调价助手”被指扰乱市场定价、打乱酒店经营节奏一事引发热议。
引言
核心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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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与盈利的非均衡增长:携程2021年市值仅158.5亿美元(中国互联网第15名),至2025年底攀升至471亿美元,进入第7梯队,但同期增速(197%)远低于盈利增速(2.8倍)。其中2025年上半年日均净利润5054万元,相当于北京1613家酒店同期总利润的1.36倍,利润分配失衡达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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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地位已然突破警戒线:携程单独控制56%的OTA市占率,加上同程的13%,携程系总占比逼近70%,远超法律认定的50%垄断线。这一地位被利用来征收变相"流量税":基础佣金10-20%,加上强制推流产品、技术干预定价,商家实际负担可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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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价助手"揭示平台权力的黑箱:郑州、贵州两次约谈(2025年8月、9月)将携程的核心控制工具推向舆论聚光灯。该系统定期扫描竞品平台价格,发现偏高即自动调低底价或强制促销,不与商家协商。黑猫投诉平台记录显示,近三年有369条相关投诉,个案显示有商家一天被调价超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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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监管的破冰意义:从宽松的行业野蛮生长期,到2025年郑州市监局明确认定其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5条和《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24条,监管不再是"点到为止",而是指向"彻底整改"。法律条款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合理限制交易价格等多维制约平台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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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生态觉醒与多元赛道出现:京东以"最高三年0佣金"的PLUS会员计划进入市场搅局,同程、美团等继续蚕食低端市场。2024年酒店业虽面临平均房价下降6%,但直订渠道、多平台组合、联盟组织正在破解携程的"宿命"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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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共赢"范式是未来出口:央视网引用芒格观点指出,单方暴利的商业模式迟早崩溃。未来平台经济的突破口在于:平台主动放弃部分利润补贴商家,商家获得定价自主权与多渠道自由,消费者享受更好服务与更真实价格。这不是理想主义,而是可持续增长的必然要求。
报告总体结论:携程从一个时代的赢家,正在面临范式转换的十字路口。其当前的高利润模式基于信息不对称与控制权集中,但这种模式在反垄断监管、商家觉醒与新入局者冲击的多重压力下,已显示出脆弱性。平台经济的未来不在于单方的流量霸权,而在于生态的共治与多方的共赢。
一、引言:从"苦携程久矣"到监管破冰——一个时代命题的诞生
2025年7月,郑州的一群酒店老板联名签署举报信,将一个"隐秘的角落"推向公众视野。他们投诉携程的"调价助手"功能强制修改房间价格,不仅无法关闭,甚至会"自己打开"。一名商家描述说:"这玩意就像关不上的水龙头。"
这不是孤立的商家怨言。黑猫投诉平台显示,以携程为关键词的投诉超过14万条。从乱扣费、收费不合理,到更深层的价格操控与定价权剥夺,这些投诉背后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中国最大的在线旅游平台,正在通过看似"中介"的角色,行使着越来越强大的平台权力。
2025年8月5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了包括携程在内的5家涉旅平台,指控其可能存在实施"二选一"、利用技术手段干预商家定价等违法行为。一个月后,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再次约谈携程,认定其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5条和《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24条,存在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及交易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
"酒店苦携程久矣"这句话,从微观的商家怨言,突然变成了宏观的监管行动。
这个转变的背后,隐藏着一个更宏大的故事:一家互联网平台如何在短短五年间,从市值排名第15跃升至第7,日均盈利从1780万跃升至5054万,却同时面临行业最强烈的反弹与监管部门最明确的制止。
本报告将通过数据、案例与法律分析,解读这个故事的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携程市值与盈利的非均衡增长,背后是什么商业逻辑?
第二层面:20%的"流量税"、技术控制与排他合作,如何将一个原本的"中介"变成了"裁判"?
第三层面:反垄断监管的重锤,能否重塑平台与商家的权力结构,而不仅仅是一次"点到为止"的警告?
从"野蛮生长"到"制度约束",从"平台赢家通吃"到"生态共治",这是中国平台经济发展必然经历的一个阶段。携程的故事,就是这个阶段最鲜活的注脚。
二、数据解密:携程如何从市值第15跃居第7?——平台经济的"黄金五年"
市值与排名的陡峭上升曲线
携程的市值跃升,堪称近五年中国互联网平台最显著的增长故事之一。以下数据展现了这一轨迹:
| 年份 | 市值(亿美元) | 中国互联网排名 | 年营收(亿元人民币) | 年净利润(亿元) | 净利率 | 关键事件 |
|---|---|---|---|---|---|---|
| 2021年末 | 158.5 | 第15名 | - | - | - | 疫情恢复初期 |
| 2023年 | - | - | 445 | 99 | 22.2% | 利润几乎等于此前十年总和 |
| 2024年末 | 448.2 | 中上位段 | 533 | 172 | 32.3% | 全年营收创历史新高 |
| 2025年6月末 | 471 | 第7名 | 287(上半年) | 91.94(上半年) | 32% | 日均净利5054万 |
| 2026年1月 | 410.3 | - | - | - | - | 监管约谈后跌幅-13.95% |
数据来源:根据财报数据、市值数据库及新闻报道整理 [1][2][3][4]
这个表格背后的故事值得深挖:
第一个转折点(2021-2023):携程从158.5亿美元跃升至不详市值,但同期营收从疫情谷底回升至445亿元,净利润99亿元。这一时期,携程主要受益于:
- 后疫情时代的国内旅游复苏热潮
- 高端消费人群的恢复与旺盛出行需求
- 平台对高星酒店资源的独占优势
2023年这一年的99亿净利润创造了"利润几乎等于此前十年总和"的奇迹,反映出平台在流量浓度与定价权上的绝对优势。
第二个转折点(2024):市值进一步上升至448.2亿美元,净利润更是跃升至172亿元,同比增幅达72%。这一年的关键是:
- 营收533亿元,较2023年的445亿元增长20%
- 但净利润增速(72%)远高于营收增速(20%),说明利润率在不断上升
- 毛利率稳定在81%左右,远高于阿里(45%)、腾讯(57%)、百度(45%)、京东(15.89%)
第三个转折点(2025上半年):市值突破470亿美元,进入第7名行列。更惊人的数字是:
- 上半年日均净利润5054万元
- 年化约1.84亿元/日(此前新闻提及的"日赚2.16亿"可能是峰值或其他计算方式)
- 相当于2019年疫情前日均利润的2.8倍
盈利能力的"杠杆秘密"
为什么营收增速远低于利润增速?这背后的秘密在于收入结构的优化与成本结构的压缩:
收入侧:携程的收入分为两大块——住宿预订与交通票务,分别占比约40%和38%。其中住宿预订收入尤为亮眼:
- 2024年住宿业务同比增速达21.87%
- 2025年Q1住宿收入45亿元,同比增长29%
这个高增速来自于携程对高星酒店的垄断优势。根据2020年数据,携程控制了中国高星酒店在线GMV(商品交易总额)的80%。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大部分高端消费者的酒店预订,流量都掌握在携程手中。
成本侧:利润率上升的另一个原因在于成本压缩。携程的毛利率之所以能长期维持在80%左右,根本上源于其"低成本、高抽成"的商业模式:
- 商家直接支付佣金(10-20%基础,特牌与金牌等级更高)
- 流量成本由商家承担(通过购买推流产品转移)
- 客服与技术支撑的人工成本虽然占营收20%(约2万人的BD+呼叫中心),但相对于庞大的交易规模,人均效率极高
结果是:携程不需要大规模的消费者广告投入(那是商家买单),也不需要自建物流或其他重资产,就能维持80%+的毛利率。
市场垄断地位的形成
上述利润奇迹的终极原因,是携程对OTA市场的绝对垄断:
| 平台 | GMV市占率 | 基础佣金率 | 1000万订单年利润影响(概估) |
|---|---|---|---|
| 携程 | 56% | 10-20%(特牌15-30%) | 若佣金20%×1000万=2亿,净利率70%=1.4亿 |
| 同程 | 13% | 8%+流量成本 | 若佣金8%×1000万=0.8亿 |
| 美团 | 13% | 6-10% | 依托本地生活流量,成本更低 |
| 飞猪 | 8% | 5-6% | 阿里体系协同,流量成本共摊 |
| 抖音 | 3% | 电商模式 | 新兴玩家 |
数据来源:根据行业报道整理 [3][5][6]
关键问题:携程为什么能占到56%?根本原因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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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垄断优势:1999年成立时,互联网刚刚兴起,携程是第一批入场者。通过20多年的积累,品牌、用户基数、酒店合作关系已成为竞争对手难以逾越的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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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兼并与合作:通过2012年起与万豪、锦江、首旅如家等高星酒店集团的战略合作,携程实现了对高端供给的锁定。到2020年,这一锁定已经形成了80%的高星酒店在线GMV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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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牌"与"金牌"的排他机制:携程通过与中高端酒店签订独家协议或价格优势条款,实现了对供给侧的控制。这一机制与2021年被处罚的阿里巴巴、唯品会的"二选一"如出一辙,但携程在随后的监管中并未停止这一做法。
市值跌落的信号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1月携程市值为410.3亿美元,相比2025年末的471亿美元,跌幅达13.95%。这一跌幅在反垄断约谈之后(8月5日贵州、9月17日郑州),市场开始对携程的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产生疑虑。
这个信号很清晰:市场发现,携程的高利润模式建立在不可持续的基础之上。一旦监管手段生效、商家倒闭加速、竞争对手蚕食,这个利润堡垒就会坍塌。
三、佣金迷宫:20%"流量税"背后的利益分配失衡
"流量税"的三层结构
何为"流量税"?这是商家与行业观察者对携程佣金体系的通俗说法。其核心含义是:商家为了获得平台的流量(用户),必须向平台支付一笔"税款",这笔"税款"的本质是对平台市场控制力的变相确认。
携程的"流量税"并非单一的20%佣金,而是一个层级化的、且不透明的多层次费用体系:
| 费用项目 | 模式 | 幅度 | 涉及商家类型 | 实际影响 |
|---|---|---|---|---|
| 第一层:基础佣金 | 按房间价格百分比 | 10-20% | 所有商家 | 直接抽佣,无法避免 |
| 特牌升级佣金 | 排他独家+高佣 | 15-30% | 稀缺高端酒店 | 房源独家供应携程,其他平台无法代理 |
| 金牌等级佣金 | 价格对标+提佣 | 12-20%+向下浮动 | 中高端酒店 | 价格必须低于美团5%,实际降价压力大 |
| 第二层:推流产品 | "金字塔"(点击付费) | 按曝光/点击数 | 需要排名靠前的商家 | 消费者每点击一次,就扣一次钱 |
| "云梯"(提佣工具) | 至少提5-10%佣 | 需要流量加权的商家 | 通过提高佣金率换取流量倾斜 | |
| "竞争圈" | 按竞争对手数量 | 有竞争压力的商家 | A酒店付费,把B酒店标记为竞争对手,B酒店的客源被A截走 | |
| "首页搜索" | 位置费 | 想进首页的商家 | 类似竞价排名 | |
| 第三层:隐性成本 | 评价激励、促销参与强制、好评成本 | 约5-10% | 所有活跃商家 | 平台要求参加促销活动、维持高评分,变相增加成本 |
| 第四层:惩罚性扣减 | "调价助手"自动降价、诚信分扣减、限流、下架 | 无限制 | 违反平台规则或价格偏高的商家 | 最具压迫性,商家无法控制 |
数据来源:根据商家投诉、行业报道与新闻采访整理 [6][7][8]
实际成本的具体计算
一个假设性的案例可以帮助理解实际负担:
场景:一家中档酒店,日间房价200元,月300间房
- 基础成本:200元×20%=40元/间(特牌或高端),月成本:300间×30天×40元=36万元
- 推流成本:为了排名,参加"云梯"提佣5%=10元/间,月成本:30万元
- 促销+评价成本:参加平台强制促销、维持好评,折算10%左右,月成本:36万元
- 调价助手的隐性成本:系统自动调价,导致实际房价下降5-10%,月成本:15万元
总月度成本:36+30+36+15=117万元,占原价收益的19.5%(36万÷(200元×300间×30天)
实际上看,一个商家的利润率在10%左右(酒店业平均值)的情况下,这19.5%的平台成本已经完全吃掉了利润,商家陷入"被迫营业"的状态。
商家生存状态的恶化
这种成本压力的微观体现,就是近两年酒店行业的加速倒闭:
- 2024-2025年全国倒闭酒店总数:3万家,其中单体酒店占比95%以上
- 北京市住宿业困局:2025年上半年,北京1613家酒店总利润仅5980万元,同比下降92.9%。与此同时,携程一天的净利润为5054万元,几乎相当于北京整个住宿业上半年的总利润
- 房价集体下滑:2024年全国平均房价同比下降6%,其中经济型酒店下降2.1%,中端酒店下降5%
这个数据对比揭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平台在吃掉酒店的利润,同时酒店也在被市场冲击。平台成本的上升,加上市场需求的疲软,形成了"两股夹击"的局面。
与国际OTA的对比
全球OTA行业的佣金率在什么水平?根据Cloudbeds的行业分析:
| 地区/平台 | 佣金率范围 | 备注 |
|---|---|---|
| 早期全球OTA | 约10% | 2010年代初期水平 |
| 当前全球平均 | 15-30%+ | 近年上升趋势明显 |
| Expedia/Booking等国际大平台 | 15-25% | 较为透明,通常包含营销成本说明 |
| 携程 | 10-20%(实际可达30%) | 国内平台中最高 |
| 美团 | 6-10% | 依托本地生活、外卖流量 |
| Booking.com直销渠道 | 约8% | 酒店直销通过自有预订系统 |
数据来源:Cloudbeds行业报告 [9]
关键发现:
- 全球OTA佣金率确实在上升,但携程的20%已经处于全球高位
- 携程的隐性成本(推流产品+评价激励+调价助手)是国际平台通常不具有的
- 国际平台的高佣金通常对标高营销成本(如Expedia 2024年Q1广告投入16.5亿美元),但携程的高佣金主要用于"提取利润"而非"反哺营销"——这是根本差异
商家的语音记录
为了呈现这种困境的真实面貌,以下是来自黑猫投诉平台与新闻报道的典型案例原文 [7][8]:
"在商家不知情的情况下,携程多次自动下调房型价格,导致商家卖出的房间多是赔本的。用第三方的利益恶意与其他平台竞争,剥夺了我的自主定价权,并给我带来了实际损失约一万元。"
"老是偷偷修改调低我的价格,强迫我比美团酒店低几十元才肯罢休,这种恶意竞争损害商家的霸王条款无法无天。"
"携程乱改商家销售价格,要求商家保持比第三方平台低,商家不同意就给商家修改为不可预定状态。"
"调低价格后,是能卖掉房,但卖一间亏一间。"
"90%的订单来自携程,携程客户是高质量的。"(这句话最能说明问题——商家对携程的绝对依赖,却无力议价)
这些声音指向同一个结论:携程不仅在征收"流量税",而且通过技术手段、规则制定与强制措施,使商家处于无法谈判、无法退出、无法改变的被动状态。
四、技术控制的隐秘角落:从"中介"到"裁判"的权力越界
"调价助手":平台权力的物化
如果要找一个象征,代表携程从"中介"向"裁判"的转变,那就是"调价助手"。这个看似技术工具的功能,实际上是对商家自主定价权最直接的剥夺。
"调价助手"的工作原理(根据商家投诉与市场监管部门认定):
- 监测:系统定期扫描竞品平台(美团、飞猪、booking等)上同一酒店的房间价格
- 判定:如果发现该酒店在携程的价格高于竞品,系统自动认定为"价格倒挂"
- 干预:直接调低该酒店在携程的底价,或强制参加促销活动,不与商家事先沟通或取得同意
- 反复:根据商家投诉,有时一天内会自动调价5次以上
- 强制:商家无法真正关闭这个功能;即使表面上"关闭",系统也会在特定条件下自动重启
这个流程的法律问题在哪里?
根据《价格法》第四条:"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适用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 [8]
携程的"调价助手"直接违反了这一条款。它剥夺了酒店作为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这不仅是行业惯例问题,而是法律底线问题。
排他合作与"二选一"的翻版
除了技术控制,携程还通过合作模式进行权力锁定。其中最具争议的是"特牌"与"金牌"合作:
| 合作等级 | 条件 | 佣金率 | 排他性 | 法律问题 |
|---|---|---|---|---|
| 特牌 | 全网独家,价格最优先权 | 15-30% | 全网独家(不能在美团、飞猪、booking等平台出现报价,即便是代理) | 违反《反垄断法》,属于典型的"二选一" |
| 金牌 | 价格必须低于美团5%,相对价格承诺 | 12-20% | 相对排他(不禁止上其他平台,但价格受限制) | 隐性"二选一",通过价格约束实现实质排他 |
| 普通 | 无特殊条件 | 10-12% | 无排他 | 相对合规,但流量倾斜明显 |
数据来源:根据商家投诉与行业报道整理 [6][7][8]
"特牌"模式与2021年被处罚的"二选一"有何不同?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分别对阿里巴巴和唯品会进行了反垄断处罚,原因就是它们强制商家在其平台和竞品之间"二选一"。携程的"特牌"模式从表面看确实是一样的:全网独家意味着酒店如果与携程签约,就无法在其他平台出现。
然而,携程在随后并未停止这一做法。截至2025年9月17日的郑州市监管部门约谈前,携程仍然在与多家酒店保持这样的排他合作。
为什么这比"二选一"更隐蔽?
因为携程将其包装为"合作模式"而非"强制要求"。但实际上,对于依赖携程流量的酒店来说,"选择不参加特牌"等同于"自愿放弃56%市场的曝光机会"——这事实上就是强制。
权力的多维度表现
携程的平台权力不仅体现在单一工具或政策,而是形成了一个多维的、相互强化的控制体系:
| 权力维度 | 具体表现 | 对商家的影响 | 法律关联 |
|---|---|---|---|
| 流量分配权 | 通过"金字塔"推流产品分配展示位置,高排名需付费 | 商家被迫购买推流产品,否则无法获得流量 | 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5条关于不合理限制交易的规定 |
| 价格控制权 | 通过"调价助手"强制调整房间价格 | 商家失去定价自主权,利润被压缩 | 违反《价格法》第4条,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 排名权 | 通过合作等级(特牌/金牌/普通)决定展示顺序 | 优质资源被锁定在特牌,其他商家难以竞争 | 违反《反垄断法》关于排他性条款的规定 |
| 惩罚权 | 通过诚信分扣减、限流、下架等手段处罚违规商家 | 商家主动遵从平台规则,被迫接受不合理条款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必须条款" |
| 数据控制权 | 掌握消费者数据、订单信息、价格情报 | 商家无法直接接触消费者,数据沦为平台资产 | 《数据安全法》涉及,但尚无明确规制 |
数据来源:根据法律条款与商家投诉整理 [8]
这个表格揭示的本质是:携程已经从一个"信息中介"演变成了一个"交易控制者"。 它不仅连接商家和消费者,而且控制了这种连接的每一个环节——流量如何分配、价格如何定制、谁能获得优先展示、谁要被惩罚。
从"中介逻辑"到"平台逻辑"的越界
什么是正常的"中介逻辑"?
一个合格的信息中介应该:
- 提供真实、完整的商家与商品信息
- 通过连接供需两端获取合理佣金
- 不对商家的经营决策(包括定价)进行干预
- 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交易纠纷,中介保持中立
携程的"平台逻辑"是什么?
- 不仅连接,而且控制:决定商家的展示位置、价格、排名
- 不仅获取佣金,而且强制收费:推流产品、诚信分罚款、促销参与
- 不仅信息服务,而且规则制定者:通过平台协议、交易规则、技术工具制定游戏规则
- 不仅中立,而且参与者:通过平台行为(如强制调价)直接参与商品定价
这个越界的后果是什么?
根据央视网的评论,这被形容为"携流量以令商家"——用平台的流量垄断地位,强制商家屈从于平台的意志。另一种更直白的说法是:用商家的利润给自己立"低价大方"的人设。
五、反垄断重锤:从行政约谈到权力结构重塑
两次约谈的时间序列与核心认定
2025年的反垄断行动打破了携程此前长期的"野蛮生长"状态。两次约谈虽然相隔只有42天,但共同指向同一个问题: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时间 | 监管机构 | 约谈对象 | 核心违法认定 | 法律依据 | 具体问题 | 整改要求 |
|---|---|---|---|---|---|---|
| 2025年8月5日 |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携程等5家平台 | 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 《反垄断法》相关条款 | 可能存在实施"二选一"、利用技术手段干预商家定价、订单生效后毁约或加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 | 禁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价格串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 |
| 2025年9月17日 |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 | 携程 | 明确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5条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2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35条;《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24条 | 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及交易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 | 彻底整改"强制开通、无法退出"等问题,停止对商家交易与定价的不合理限制 |
数据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约谈记录 [8][10]
这两次约谈为何具有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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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风险提示"到"明确认定":贵州的约谈还是"可能存在"的提示,郑州的约谈已经是"确认违反"的认定。这表明监管从合规警告升级到了违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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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一平台"到"行业协调":贵州约谈了5家平台,说明这不仅仅是携程的问题,而是整个OTA行业的共性问题。这预示着未来可能的行业整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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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宽松执法"到"严格执法":携程的"二选一"与"调价助手"问题在过去早已被业界和商家所诟病,但一直没有被正式列为违法。如今突然被"点名",说明执法尺度在改变。
法律条款的具体含义
《电子商务法》第35条是什么规定?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的商品、服务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或强制。"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24条涉及什么内容?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在互联网上进行虚假宣传、炒作,不得对其他经营者进行诋毁,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者虚假评价,不得进行垄断行为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携程的行为如何触犯这些条款?
| 违法行为 | 涉及条款 | 具体违反内容 | 事实依据 |
|---|---|---|---|
| "调价助手"强制调价 | 《电子商务法》第35条 | 利用技术手段对商家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 | 一天自动调价5次以上,不与商家协商 |
| 特牌全网独家要求 | 《反垄断法》第17条(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商家排他合作 | 携程市占率56%,特牌商家被禁止在竞品平台出现 |
| 金牌价格对标(必须低于美团5%) | 《价格法》第4条+《电子商务法》第35条 | 剥夺商家自主定价权 | 通过合作条款强制价格承诺 |
| 强制推流产品购买 | 《电子商务法》第35条 | 不合理限制交易条件 | 不购买推流产品则无法获得流量倾斜 |
| 限流、下架等惩罚 | 《反垄断法》第17条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排斥、限制行为 | 诚信分扣减直接影响商家曝光 |
数据来源:根据法律条款与商家投诉对应关系整理 [7][8]
监管行动的实际影响与信号
投诉数据的暴增:根据黑猫投诉平台,从2022年11月至2025年9月,涉及"调价助手"的投诉有369条。但这只是冰山一角——以"携程"为关键词的投诉总数超过14万条,涉及乱扣费、收费不合理、高额手续费等多个维度。
这个数据的意义在于:消费者和商家的投诉已经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舆论压力,为监管部门的介入提供了充分的民意支持。
市值跌幅的反映:2026年1月携程市值410.3亿美元,相比2025年末471亿美元,跌幅13.95%。这不仅是短期的市场调整,更重要的是投资者对携程商业模式可持续性的重新评估。
如果反垄断措施真的能有效制约携程的定价权和控制权,那么:
- 佣金率可能被迫下降(从20%降至15%或更低)
- 推流产品的强制性可能被打破(商家获得更多选择权)
- 调价助手等技术控制工具可能被叫停
- 特牌模式可能被禁止("二选一"明确违法)
这些变化将直接冲击携程的利润率。目前32%的净利率如果回落至20%左右(与互联网平台平均水平相近),那么盈利规模就会大幅下降。市场正在用股价反映这一风险。
与国际反垄断案例的对比
中国的反垄断执法在平台经济领域仍在探索阶段。与国际案例对比有助于理解:
| 国家 | 企业 | 违法行为 | 处罚规模 | 处罚方式 | 执行效果 |
|---|---|---|---|---|---|
| 中国 | 阿里巴巴 | "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182.28亿元罚款 | 罚款+行为整改 | 部分商家回归多平台,但市场份额仍高 |
| 中国 | 唯品会 | "二选一" | 5000万元罚款 | 罚款+公开致歉 | 相对较轻 |
| 欧盟 | 谷歌 | 滥用搜索引擎垄断地位 | 27.5亿欧元 | 罚款+强制改正措施 | 谷歌被迫开放数据、改变算法 |
| 欧盟 | Apple | 应用商店垄断定价 | 15亿欧元 | 罚款+强制降低手续费 | 应用商店费率从30%降至15-20% |
| 美国 | 亚马逊 | 算法操纵价格 | 尚未最终判决 | 调查中 | - |
数据来源:根据监管部门通告与新闻报道整理 [11]
对比的关键发现:
- 中国罚款金额较大:182亿元远超唯品会的5000万元,但与国际案例相当(谷歌27.5亿欧元≈200多亿人民币)
- 中国更重视行为改正:不仅罚款,更要求企业改正违法行为,这对平台的实际运营冲击更大
- 国际案例中强制性措施更具体:如欧盟要求Apple降低费率、谷歌开放数据,而非仅停留在"整改"的概括要求
- 携程约谈的处罚还很温和:目前仅是约谈与整改要求,尚未到达罚款阶段,这预示着后续可能更严厉的措施
权力结构重塑的前景
从监管约谈的内容看,权力结构重塑的方向很清晰:
从现状:
- 携程拥有绝对流量控制权(56%市占率)
- 携程拥有定价干预权(调价助手)
- 携程拥有排他合作权(特牌模式)
- 携程拥有惩罚权(诚信分、限流、下架)
向目标:
- 流量分配应当公平、透明,不能因商家购买或不购买推流产品而明显差异
- 定价权应当回归商家,平台不能强制修改或限制
- 排他合作应被禁止,商家可以在多平台同时展示
- 惩罚应当有明确的规则与申诉机制,不能武断
这个转变的实现周期可能是一年到两年,最终形成一个"平台能提供流量和服务,但不能控制商家经营决策"的新秩序。
六、商家觉醒与生态重构:京东0佣金、直订渠道的破局尝试
京东入局与竞争新格局的形成
2025年,京东以"最高三年0佣金"的"京东酒店PLUS会员计划"进入了OTA市场。这个举动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其实际市场冲击:它宣示了一个新的商业模式可能性——零佣金也能做OTA。
京东为什么敢出这样的政策?原因在于:
-
成本结构不同:京东依托电商与本地生活的庞大流量池,获客成本远低于专业OTA。它不需要像携程那样靠广告烧钱获取消费者,反而可以利用自有用户的转化。
-
市场地位不同:京东在电商与本地生活领域已有垄断或准垄断地位,进入OTA只是场景扩展,不需要用高佣金快速建立市场份额。
-
战略目标不同:京东的目标不是从OTA市场获取最大利润,而是完善生活场景生态,通过酒旅增加用户粘性与交叉销售机会。
京东0佣金的真实含义是什么?
表面看,它在与携程竞争酒店合作。实际上,它在向整个行业宣示一个信号:携程的20%佣金并非行业的必然或合理水平,而是因为市场垄断才能维持的超额利润。
其他平台的应对与佣金战开启
根据最新数据,面对京东的搅局与反垄断压力,其他平台也开始调整策略:
| 平台 | 2024年底策略 | 2025年新动作 | 意图 |
|---|---|---|---|
| 携程 | 基础佣金10-20%,特牌可达30% | 暂未主动降低,但面临约谈压力 | 维持高利润,但可能被迫让步 |
| 同程 | 8%+流量成本 | 预计会加大补贴力度 | 蚕食携程的中低端市场 |
| 美团 | 6-10%(依托本地生活流量) | 预计保持或略有优惠 | 依靠本地生活优势,成本竞争力强 |
| 飞猪 | 5-6%(阿里系协同) | 预计会加大营销补贴 | 支付宝、淘宝流量导入 |
| 京东 | N/A | 最高三年0佣金 | 直接冲击携程定价权 |
数据来源:根据行业报道与平台公告整理 [6][7]
这个图表的含义很重要:携程曾经能够维持10-20%的佣金,正是因为没有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能提供替代方案。如今京东、美团、飞猪等都在发力,市场的竞争格局正在改变。
商家的多元化渠道探索
除了依赖OTA平台,商家也在积极寻求其他渠道。这些尝试虽然成效有限,但方向是对的:
| 渠道方式 | 佣金或成本 | 优势 | 劣势 | 2024-2025趋势 |
|---|---|---|---|---|
| 直订渠道 | 约8%(自建系统) | 完全掌控数据和定价 | 获客成本高,需要大量营销投入 | 大型连锁酒店占比在提升,独立酒店难以承受 |
| OTA多平台 | 6-20%(分散风险) | 不依赖单一平台,议价能力提升 | 管理复杂,库存协调困难 | 品牌酒店倾向,中小酒店因操作难度而放弃 |
| 酒店联盟 | 按收费模式,通常较低 | 抱团取暖,联合议价 | 联盟内部协调难,难以形成真正影响力 | 兴起但影响力有限(如星程酒店联盟) |
| 社交媒体+短视频 | 无直接佣金,营销成本5-10% | 创意营销,建立品牌 | 难以转化为稳定预订 | 高星酒店在试水,效果有限 |
| 会员制预订 | 会员年费(酒店侧另付成本) | 增强客户忠诚度 | 建立会员体系成本高 | 大型连锁推进,占比逐年上升 |
数据来源:根据行业报道与酒店运营案例整理 [6][12]
这个表格透露的趋势是:没有完美的渠道。大型连锁酒店(华住、锦江等)因为有资金与品牌,可以投入建设直订与会员系统,但中小与独立酒店却陷入了"被迫选择携程"的困局——因为其他渠道的成本或复杂度都太高。
酒店行业的整体困局与自救尝试
在携程与其他平台的竞争压力下,酒店行业正在经历剧烈的分化:
高端连锁酒店的自救:
- 华住、锦江等大集团自有渠道占比分别达83%和85%,对OTA的依赖相对较小
- 这些企业投入巨资建设自有预订系统,目的就是减少对平台的依赖
- 结果是:大酒店相对安全,小酒店更加脆弱
中小与独立酒店的困境:
- 缺乏资金与品牌力,无法建设有效的直订渠道
- 社交媒体营销对酒店这类产品的转化率很低
- 多平台运营的复杂度与库存管理成本高
- 结果是:被迫向携程倾斜,形成依赖,被逐渐压榨
大规模倒闭的出现:
- 2024-2025年全国倒闭3万家酒店,95%以上是单体酒店
- 这些倒闭的根本原因不仅是市场需求不足,更重要的是平台成本的上升使得即使有生意也无法盈利
- 一位酒店经营者的说法很能说明问题:"90%的订单来自携程,高质量客户,但失去定价权,卖房间不赚钱。"
从"被动接受"到"主动议价"的转变迹象
2025年的反垄断约谈与京东的入局,正在鼓励商家采取更主动的立场。虽然目前还处于早期阶段,但一些迹象表明转变正在发生:
-
集体投诉的形成:从个别商家的黑猫投诉,到郑州多家酒店的联名举报,商家正在从"个体反抗"升级到"集体维权"。这提高了问题的可见性与监管的压力。
-
律师与行业组织的参与:随着反垄断约谈的进行,一些法律界人士与行业协会开始关注这一问题。这有助于将个别商家的困境转化为行业问题。
-
酒店集团的公开表态: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CEO毛啸在公开场合表示,如果长期绑定大平台,会像餐饮商家一样越来越被动。这种来自行业巨头的表态,代表了行业的普遍共识。
平台与商家关系的可能未来
如果反垄断措施真的能有效执行,平台与商家的关系可能会发生什么样的改变?
| 维度 | 当前状态 | 监管压力下的可能变化 | 理想状态(3-5年) |
|---|---|---|---|
| 佣金率 | 10-20%(特牌可达30%) | 被迫下调至12-15% | 透明化、分级化,根据流量价值定价 |
| 定价权 | 平台通过"调价助手"控制 | "调价助手"被停用 | 商家自主定价,平台无法干预 |
| 排他性 | 特牌与金牌要求排他或价格对标 | "二选一"被禁止 | 商家可自由选择多平台合作 |
| 流量获取 | 强制购买推流产品 | 流量分配规则透明化 | 按照自然排名与付费推广并存 |
| 商家话语权 | 基本无,被动接受 | 开始有组织地谈判 | 形成集体谈判机制与行业标准 |
数据来源:根据监管方向与行业趋势推演 [8]
这个表格的最后一列是"理想状态",能否实现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监管的持续与强度,二是竞争的充分性。如果携程的市占率能从56%降至40%以下,竞争对手能有效挑战其地位,那么这个理想状态就有可能实现。
七、国际镜鉴:全球OTA佣金模式与监管路径对比
全球OTA佣金的演变历程
为了理解携程模式是否是全球现象还是中国特色,需要看看国际OTA的佣金体系如何随时间演变:
| 时期 | 全球OTA平均佣金 | 典型特征 | 商家反应 | 监管状况 |
|---|---|---|---|---|
| 2000-2010 | 约8-12% | 低佣金,网络预订刚兴起,平台获客成本高 | 商家乐于合作 | 基本无监管 |
| 2010-2015 | 约12-15% | 佣金开始上升,大型OTA开始寡头化(Booking、Expedia、Priceline主导) | 商家开始不满,但无替代方案 | 欧盟开始审视Booking行为 |
| 2015-2020 | 约15-25% | 佣金快速上升,移动端与营销成本大幅增加被作为原因 | 商家大规模投诉,直订运动兴起 | 欧盟对OTA反垄断调查加强 |
| 2020-2025 | 约20-30%+ | 疫情冲击与恢复期,高佣金现象普遍,部分OTA费率超过25% | 商家普遍困难,但市场未见突破 | 各国开始考虑立法规制 |
数据来源:Cloudbeds行业分析报告 [9]
关键发现:全球OTA佣金确实在上升,这不是携程独有的现象。但有两个重要区别:
-
透明度不同:国际大型OTA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说明佣金率与佣金用途(如营销、客服、技术等),而携程的隐性费用(推流产品、评价激励、调价惩罚)往往不透明。
-
市场竞争不同:全球OTA市场虽然由Booking、Expedia等大玩家主导,但仍有Google、Trivago等轻量级玩家提供竞争。而中国市场被携程系(携程+同程+去哪儿)垄断,竞争远不充分。
国际案例:欧盟对Booking的规制
Booking Holdings(包括Booking.com、Agoda、Kayak等品牌)是全球最大的OTA,控制了全球约40%的在线酒店预订市场。欧盟对其的监管历程提供了重要的对标:
| 时间 | 监管行动 | 核心问题 | 处理方式 | 结果 |
|---|---|---|---|---|
| 2015-2018 | 欧盟竞争委员会调查 | 价格奇偶条款(Parity Clause):要求酒店在Booking上的价格不能高于官网 | 通过谈判而非罚款 | Booking取消了价格奇偶条款,改为"最惠客户条款"(只要求Booking价格不高于竞品,但允许与官网有差异) |
| 2019-2020 | 多个欧洲国家(瑞典、意大利等)发起调查 | 佣金率不透明,动态调整,酒店无法预测成本 | 要求更透明的费用结构 | Booking部分调整了费率透明度,但未根本改变 |
| 2020-2024 | 英国、法国等继续施压 | 垄断地位导致佣金率过高(部分酒店支付25%以上) | 谈判+舆论压力 | 部分Booking与酒店协商调整,但市场地位未改变 |
| 2024-至今 | 欧盟《数字市场法》(DMA)实施 | 将Booking列为"关键看门人",要求开放算法、数据与定价透明 | 通过法律框架强制改革 | 进行中,预计2025-2026年见成效 |
数据来源:根据欧盟委员会公开资料与新闻报道整理 [11][13]
欧盟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
监管从早期就开始介入:欧盟在2015年就开始调查Booking,不是等到问题积累成灾再管,而是主动出击。
-
从"合约限制"到"法律框架":欧盟不仅禁止单一的不公平条款(如价格奇偶条款),更是从根本上通过《数字市场法》建立了对平台权力的系统规制。
-
透明度与数据开放是重点:欧盟的关键要求不仅是"降低费率",而是"打开黑箱",要求平台披露算法与数据,这样才能建立真正的市场竞争。
-
国家层面的执法力度:欧盟各成员国都在发动各自的调查与诉讼,形成了一个"多维压力"的局面,使得Booking无法通过与单一机构谈判来应对。
美国的不同路径:市场驱动而非监管驱动
与欧盟的主动介入不同,美国的OTA规制主要依靠市场竞争与诉讼:
| 主要参与者 | 地位 | 主要竞争方式 |
|---|---|---|
| Expedia | 美国最大OTA | 通过用户界面创新、忠诚度计划竞争 |
| Booking | 全球最大 | 收购战略(Agoda、Kayak等) |
| 搜索巨头 | 通过Google Hotels整合信息,部分替代OTA功能 | |
| Airbnb | 民宿颠覆者 | 非传统酒店市场 |
数据来源:根据行业报道整理
美国路径的特点:
- 政府介入较少,更多依靠市场自我调节
- 新进入者(如Airbnb、Google)的出现创造了竞争压力
- 酒店有能力进行多平台运营与直订投资
- 消费者可选择性大
为什么美国的模式在中国不适用?
因为中国OTA市场的垄断程度远高于美国。携程+同程占比69%,而美国没有一家OTA有这样的市占率。在寡头垄断下,仅靠市场竞争很难打破垄断,必须有政府的监管介入。
中国反垄断执法的独特性与前景
相比欧美,中国的反垄断执法在平台经济领域有几个独特特点:
| 特点 | 表现 | 优势 | 劣势 |
|---|---|---|---|
| 监管速度快 | 从郑州几十家酒店投诉到市监局约谈,只用了1个月 | 响应及时,威慑力强 | 可能缺乏充分调查 |
| 处罚力度大 | 阿里因"二选一"被罚182亿元 | 对企业构成真实压力 | 可能面临企业法律诉讼 |
| 行为改正要求明确 | 要求"彻底整改强制开通问题" | 不仅处罚,更要改变行为 | 执行力需要监督 |
| 多部门协调 | 贵州、郑州等多个地方同时发力 | 形成全面施压 | 协调成本高,标准可能不一致 |
| 舆论参与 | 媒体广泛报道,形成社会压力 | 降低平台逃避的可能 | 舆论压力可能被过度解读 |
数据来源:根据监管部门行动与新闻报道整理
中国路径的前景:
如果这种监管强度能够持续,携程的商业模式将面临根本性改变。但也有风险:如果监管过度或不合理,可能抑制平台创新或导致平台竞争力下降。
理想的结果是:通过反垄断约谈,迫使携程:
- 停用"调价助手"等技术控制工具
- 禁止"特牌"等排他合作
- 透明化费用结构(不再有隐性的推流成本)
- 放弃部分利润给商家(从32%净利率下降到20-25%)
这样既能保护商家利益,也能维持平台的基本竞争力。
八、未来推演:平台经济"三方共赢"的可能路径
"单方暴利"模式的不可持续性
根据芒格的观点,一门生意如果只让一方赚钱,而其他人受损,它迟早会崩溃。携程当前的模式恰好印证了这一点:
当前的"失衡"状态:
| 参与方 | 获益程度 | 可持续性评估 |
|---|---|---|
| 携程平台 | 超高利润(净利率32%),日均净利5054万 | 不可持续。利润来自于商家与消费者利益的挤压,一旦商家倒闭或用户流失,基础就会坍塌 |
| 酒店商家 | 严重亏损。平均净利率10%被平台佣金吃掉,实际利润率可能为0或负 | 不可持续。倒闭潮已经出现(3万家/两年),长期必然导致供给侧崩溃 |
| 消费者 | 短期受益(便宜的价格、多样选择),但长期风险(酒店倒闭导致选择减少,服务质量下降) | 中期可持续。但如果酒店大规模倒闭,最终也会受损 |
数据来源:根据财报数据与行业统计整理
"失衡"的具体体现:
- 2025年上半年,携程一天的净利润(5054万)接近北京整个住宿业的半年利润(5980万)
- 全国前两大酒店集团(锦江+首旅如家)的年利润总和(18.3亿)仅比携程二季度净利润(48亿)少3倍
- 这种不对等关系本质上是不可持续的,因为商家的生存空间在不断被压缩
"三方共赢"模式的理论框架
什么是"三方共赢"?这里的"三方"是指:平台、商家、消费者。
Costco被芒格引用为成功的"多方共赢"范例的原因是:Costco不是最大化自己的利润,而是在保证可持续增长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员工、消费者分享价值。
对于平台经济,"三方共赢"的含义是:
| 方面 | 平台应该做的 | 商家应该得到的 | 消费者应该得到的 |
|---|---|---|---|
| 利润分配 | 适度获利(净利率15-20%)而非最大化(32%) | 获得合理利润空间(净利率恢复至12-15%) | 价格与服务质量的平衡 |
| 权力结构 | 提供流量和信息,不控制商家决策 | 定价权、渠道选择权、数据所有权 | 透明的价格信息、真实的评价 |
| 成本分担 | 承担流量获取成本,而非全部转嫁给商家 | 只支付合理的流量获取成本 | 价格反映真实成本,不被隐性费用扭曲 |
| 创新激励 | 通过技术提升效率,而非通过垄断获利 | 被激励采用更好的服务与营销 | 从创新中获得更好的选择与体验 |
| 风险承担 | 承担平台运营与技术风险 | 承担商业经营风险 | 承担选择与支付风险 |
数据来源:根据平台经济理论与Costco案例整理
携程可能的主动调整方案
如果携程主动接纳"三方共赢"的理念(而不是被迫),可能会采取哪些措施?
第一层:费用结构的透明化与合理化
当前状态:基础佣金10-20%,加上多重隐性费用(推流、评价、调价助手等),总成本不可控
改革方案:
- 统一佣金率至12-15%(中间值),废除特牌与金牌的差异化高费率
- 推流产品(金字塔、云梯等)变成可选而非强制,且费用透明化
- 停用"调价助手"等技术控制工具
财务影响:以500亿GMV计,若佣金率从18%(加权平均)降至13%,收入下降会直接压缩利润。假设其他成本不变,净利率可能从32%降至22-25%,年利润从约90亿降至70-80亿。这仍然是高于行业平均的盈利,但可接受的退让。
第二层:权力结构的民主化
当前状态:平台单方制定规则,商家被动遵从
改革方案:
- 建立"商家委员会",定期与主要商家协商费率与规则调整
- 对于重大规则改变(如新的推流算法),事先征求商家意见
- 建立明确的申诉与争议解决机制,而不是平台一言堂
财务影响:这种改革不直接影响财务,但降低了政策执行的风险与商家反抗的成本。
第三层:流量成本的共担
当前状态:平台营销成本由商家通过高佣金承担
改革方案:
- 平台自身投入一部分营销预算(而不是全部转嫁给商家)
- 建立"消费者忠诚度计划",用平台补贴激励消费者,而非要求商家承担全部成本
- 减少对商家的"强制推流产品"购买,改为更自然的流量分配
财务影响:平台营销成本上升,但这是提升消费者粘性与转化率的必要投资。
商家与消费者的期待
对于商家的期待:
- 佣金从20%降至15%以下
- "调价助手"被完全停用
- 可以自由选择多平台合作,不受"特牌"排他限制
- 推流产品变成可选,不购买也能获得基础流量分配
- 费用结构透明,不存在隐性成本
如果这些期待能被满足,商家会重新获得定价权与经营自主权,利润率会回升至12-15%,行业倒闭潮会逐步缓解。
对于消费者的期待:
- 价格更真实(不是平台强制低价后传导到消费者的虚假优惠)
- 评价更真实(不是因为好评成本高而被操纵的五星评价)
- 选择更多(商家不被限制在单一平台,可以在多个平台竞争)
- 酒店服务质量更好(商家从困境中解脱,有精力提升服务)
政策支持与监管框架的完善
为了推进"三方共赢",政府监管部门可能需要做:
| 监管措施 | 内容 | 目标 | 预期时间 |
|---|---|---|---|
| 反垄断执法 | 继续约谈、调查与可能的罚款 | 迫使携程停用非法工具(如调价助手) | 已在进行(8月、9月约谈),持续至2025年底 |
| 费用透明化规定 | 要求OTA平台在合同中明确所有费用项目 | 消除隐性费用,保护商家知情权 | 2026年可能出台 |
| 市场竞争促进 | 支持新进入者(如京东)与现有竞争者(美团、飞猪)的发展 | 降低携程市占率,增加商家选择 | 2025-2026年见效 |
| 数据与算法透明化 | 要求平台公开流量分配算法与排名规则 | 消除黑箱操作,建立市场信心 | 参照欧盟DMA框架,2026年后可能立法 |
| 商家权益保护法规 | 制定专门的平台与商家关系法规 | 建立制度化的权益保护与争议解决 | 2026-2027年可能推出 |
数据来源:根据监管趋势推演
"三方共赢"模式的可实现性评估
乐观情景(概率30%):
- 反垄断执法力度继续增强,2026年对携程可能进行罚款(在 2021 年 10 月 8 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美团开出的那张 34.42 亿元反垄断罚单,曾被视为平台经济监管里程碑事件,携程的情况不亚于美团,这次被罚的金额可能在60亿-80亿元左右[14]。)
- 京东与美团等新入局者快速蚕食携程的市场份额,市占率从56%降至40%以下
- 携程主动调整,降低佣金至15%,停用控制工具,放弃部分利润
- 结果:行业整体朝着"三方共赢"方向演进
现实情景(概率50%):
- 反垄断执法取得部分成效,携程被迫停用"调价助手"等最尖端的控制工具
- 但基础佣金率、特牌模式等可能仍然保留(通过法律条款的灰色空间)
- 京东等新入局者的冲击有限,市占率从56%降至50-52%
- 携程利润率从32%降至25-28%,但仍远高于行业平均
- 结果:部分改善,但未能根本解决问题
悲观情景(概率20%):
- 监管执法因各种原因(如政策调整、企业诉讼)效果有限
- 携程通过法律申诉、游说等手段规避监管
- 市场竞争仍不充分,新入局者难以有效挑战
- 结果:问题积累,商家继续倒闭,最终可能引发更严重的竞争结构矛盾
最有可能的结果是"现实情景":监管会有成效,但不会彻底颠覆携程的商业模式。真正的"三方共赢"需要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3-5年),且一定需要多方力量的共同推动。
平台经济的范式转变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携程与反垄断的这场博弈,标志着中国平台经济正在从"流量霸权时代"向"生态共治时代"转变:
从→到的转变:
- 从"赢家通吃"→"多元竞争":平台不再追求单一市场的100%控制,而是在竞争中寻求更可持续的地位
- 从"流量垄断"→"流量协作":流量不再是平台的私产,而是与商家、消费者的共同资产
- 从"规则制定者"→"规则参与者":平台不再单方制定游戏规则,而是与商家、消费者、政府共同建立规则
- 从"利润最大化"→"长期可持续性":平台不再追求短期暴利,而是通过多方共赢实现长期增长
- 从"隐性成本"→"透明定价":所有费用与成本都明确化,消除灰色空间
这个转变的实现,需要政府监管、市场竞争、行业自律与社会舆论的四重推力。携程的故事,正是这四重推力的一次完整演绎。
九、结语:从流量霸权到生态共治——平台经济的范式转型
携程故事的深层含义
从2021年的市值第15到2025年的第7,从日均净利1780万到5054万,携程在五年内完成了一个"利润奇迹"。但这个奇迹正在失去光彩。2026年1月的市值跌幅、2025年8月和9月的连续约谈、商家联名投诉的频频出现,都在向市场与行业传递同一个信号:这种模式的生命周期正在进入倒计时。
携程的故事之所以重要,不仅因为它是一家巨大的平台企业,更因为它代表了一类企业的典型困境——当市场给了你垄断地位,你是选择保护竞争秩序,还是选择最大化地榨取这种地位?
携程的选择是后者。它通过"特牌"排他、"调价助手"强制、推流产品绑定、诚信分惩罚等多重工具,建立了一个对商家的完整控制体系。这个体系确实为携程创造了前所未有的高利润,但也播下了失败的种子。
监管与市场的联动
这一次的反垄断行动之所以能够产生实际影响,关键在于政府监管与市场竞争的联动:
政府监管的作用:
- 郑州、贵州的约谈打破了携程长期的"沉默是金"状态,将其行为置于舆论与法律的双重审视之下
- 明确的违法认定(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5条、《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24条)为进一步的处罚奠定了基础
- "彻底整改"的要求不是点到为止的警告,而是实实在在的施压
市场竞争的压力:
- 京东以"最高三年0佣金"进入,直接挑战了携程的费率体系
- 同程、美团、飞猪等继续蚕食低端市场,削弱携程的垄断地位
- 新的竞争对手的出现证明了:携程的高利润不是因为"必然",而是因为"垄断"
两股力量的叠加,正在逐步改变携程的议价空间。这正是最有效的改革方式:既有监管的强制性,又有市场的压力。
商家与平台关系的未来
在"三方共赢"的框架下,商家与平台的关系应该如何重新定义?
理想的关系模式是:
- 平台是服务提供者,不是掌控者。它的核心价值是连接消费者与商家,而不是控制消费者流向商家的每一个环节
- 商家是独立经营者,不是附庸。商家有权自主定价、自主选择渠道、自主管理数据
- 消费者是真正的中心。平台与商家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为消费者服务的竞争,而不是为了互相伤害的竞争
从法律层面,这意味着:
- 平台的权力应当被明确界定,不能超越"信息中介"的范围
- 商家的权益应当被明确保护,包括定价权、渠道权、数据权
- 消费者的权益应当被明确维护,包括知情权、选择权、救济权
从商业层面,这意味着:
- 平台的盈利模式从"流量垄断"转向"服务价值",而不是"权力租赁"
- 平台的利润率应当与其价值创造相匹配,而不是与市场垄断程度成正比
- 平台的成功应当以多方受益为衡量标准,而不是以自身利润为唯一目标
政策与制度的完善
当前的反垄断约谈虽然产生了效果,但仍然是一种"个案处理"的模式。要真正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平台经济治理框架,需要:
第一,立法完善:
- 制定专门的"平台与商家关系法",明确平台的权力边界与商家的权益保护
- 建立"平台费用透明化"的强制要求,所有隐性费用都必须明确披露
- 创建"算法与流量分配透明化"的规定,打开平台决策的黑箱
第二,执法机制:
- 从"个案约谈"升级到"系统执法",建立专门的平台经济监管部门或法庭
- 建立"群诉机制",允许受害商家或消费者集体诉讼
- 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对主要平台的垄断地位与市场行为进行定期审视
第三,竞争促进:
- 降低平台市场进入的门槛(通过数据共享等措施)
- 鼓励新型商业模式的创新(如京东0佣金等)
- 防止现有平台通过并购消灭竞争(如携程曾收购去哪儿、eLong等)
对其他平台的警示
携程的故事对于阿里、腾讯、美团等其他大平台也是一个警示:
警示一:垄断利润的诱惑与危险
- 垄断确实能产生高利润,但这种利润是建立在对他人利益的压榨基础上的
- 一旦监管强化,这种利润会迅速蒸发。比携程更明智的做法是,在监管到来之前就主动调整,这样至少能保留部分利润
警示二:舆论与社会的力量
- 携程的商家、消费者投诉多年都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直到郑州几十家酒店的联名举报才引爆
- 对于平台来说,忽视商家与消费者的声音是危险的。最智慧的做法是,在舆论炸裂之前就倾听这些声音
警示三:市场竞争的限制
- 阿里在电商、腾讯在社交、美团在本地生活,都面临携程类似的垄断地位。这些地位能否维持,取决于是否有充分的新竞争对手
- 对于平台来说,最好的防守不是加强对商家的控制,而是提升自身的服务价值,这样即使有竞争对手也难以挑战
平台经济的终极问题
这个故事最终指向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平台经济应该如何发展,才能既发挥其配置资源的高效性,又不沦为新型垄断的工具?
经济学家与政策制定者已经开始思考这个问题。目前的共识是:
- 平台有其独特的价值,不应被妖魔化
- 但平台也有独特的权力风险,不能任其肆意
- 最好的方式是"建立规则"而不是"禁止平台",既保留其效率优势,又限制其权力滥用
携程、阿里、腾讯等大平台正在成为这个"建立规则"过程的主角。它们的选择——是主动拥抱规则,还是被迫接受规则——将决定平台经济未来的发展方向。
最终结论
携程从市值第15跃居第7,本质上是一个"流量霸权"的故事。它通过控制消费者流量、垄断商家供给、建立技术壁垒,实现了对整个OTA市场的绝对统治。这种统治为携程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利润,但同时也挖掉了自己的坟墓。
2025年的反垄断约谈与2026年的市值跌幅,标志着这个故事的转折。流量霸权时代正在落幕,生态共治时代正在来临。在这个新时代里,平台不再是"掌控者",而是"参与者";商家不再是"附庸",而是"合作者";消费者不再是"被驾驭的人群",而是"真正的中心"。
这个转变对于整个中国互联网产业,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一个更加成熟、更加规范、更加可持续的平台经济生态的诞生。它的代价是,一些平台的超额利润会被压缩。它的收益是,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就业、更多的价值创造会被激活。
从宏观的角度看,这种转变是必然的、也是健康的。只有当平台不再是"掠夺者",而是"建设者"时,平台经济才能真正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引擎,而不是高风险的定时炸弹。
针对携程现象,核心结论如下:
市值跃升背后的盈利模式:携程通过高佣金模式实现了惊人的盈利能力。2024年全年净利润172亿元,同比暴增72%;2025年上半年日均净赚超5000万元(年化约1.84亿/日),净利率高达34%,毛利率稳定在81%,远超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其市值从2021年的158亿美元增至2025年的471亿美元,GMV市占率达56%,叠加同程后"携程系"控制近70%的OTA市场。
"流量税"的实质负担:携程对酒店收取12%-20%的常规佣金,特牌商家15%-20%,部分稀缺资源甚至达30%。更关键的是强制性"调价助手"——系统自动扫描其他平台价格,一旦发现携程定价较高就强制调低酒店底价或参加促销,不与商家协商,有商家一天被调价超5次。成为金牌商家需价格比美团低5%,特牌则要求全网独家。酒店还需额外购买"金字塔""云梯""竞争圈"等推流产品才能获取流量。对比数据触目惊心:携程二季度一天净利润(5333万)接近北京2025年上半年1613家酒店的总利润(5980万),而酒店业平均净利率仅10%。
反垄断重锤与权力重构:2025年携程45天内两次被约谈(8月5日贵州、9月17日郑州),被认定违反《电子商务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利用技术手段剥夺商家自主定价权、实施变相"二选一"。这与2021年阿里巴巴因"二选一"被罚的逻辑相同。约谈要求携程针对"强制开通、无法退出"等问题彻底整改。
平台经济重构路径:在京东以"三年零佣金"搅局、行业近两年倒闭3万家酒店(95%为单体酒店)的背景下,央视网评论指出"单方暴利不可持续,多方共赢才能长久繁荣"。锦江CEO已公开表示加盟商正认识到长期绑定大平台的被动性。未来重构方向包括:平台放弃部分利润补贴商家、酒店集团强化自有渠道(华住自有渠道占比已达83%)、政策推动平台回归中介角色而非裁判角色。
这场变局本质是反垄断监管倒逼平台从"流量霸权"向"生态共生"转型,携程能否从"日赚亿元"的巅峰适应新规则,决定了中国平台经济能否走出内卷迈向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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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andayoo - Ctrip: China's Travel Titan Rides the Post-Pandemic Wave to Unprecedented Heights, https://pandayoo.com/post/ctrip-chinas-travel-titan-rides-the-post-pandemic-wave-to-unprecedented-heights/
[3]. DoNews - 携程被约谈背后,一个隐秘的角落,https://www.donews.com/article/detail/5267/90313.html
[4]. 新浪财经 - 天下酒店苦携程久矣,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stockzmt/2025-09-26/doc-infrvhcr65529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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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loudbeds - A Guide to OTA Commission Rates in 2026,https://www.cloudbeds.com/online-travel-agencies/commissions/
[7]. 阿里云 - 携程主席梁建章:不会放弃佣金模式,https://topic.alibabacloud.com/article/ctrip-chairman-liang-jianzhang-will-not-give-up-the-commission-mode_1_1_614700.html
[8]. 阿里云 - 在线旅游预订业Ctrip面临挑战,https://topic.alibabacloud.com/article/online-travel-booking-business-ctrip-ctrp-nasdaq-is-embattled-and-the-commission-model-faces-another-big-challenge_2_9_82214.html
[9]. Mordor Intelligence - China Online Accommodation Market Size & Share Analysis,https://www.mordorintelligence.com/industry-reports/china-online-accommodation-market
[10]. Clifford Chance - Antitrust Investigations in China: Overview,https://www.cliffordchance.com/content/dam/cliffordchance/briefings/2025/06/antitrust_investigations_in_china_overview_2025.pdf
[11]. Gibson Dunn - Antitrust in China – Review and Outlook 2025,https://www.gibsondunn.com/antitrust-in-china-review-and-outlook-2025/
[12]. Trefis - Ctrip Revenues: How Does Ctrip Make Money,https://www.trefis.com/data/companies/CTRP/no-login-required/M7XFVzSp/Ctrip-Revenues-How-Does-Ctrip-Make-Money-
[13]. 欧盟委员会 - 数字市场法(DMA)与平台监管案例(综合多篇欧盟官方文件与新闻报道)
[14]. 罚34.42亿元!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https://www.zjwx.gov.cn/art/2021/10/9/art_1673576_58869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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