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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11月1日中午13:02,前台接待小陈迎来75号客房的朱女士。她捂着鼻梁,神情紧张:“我要见值班经理,我昨晚撞到你们精品店的玻璃门,现在头疼恶心。”
问题呈现
朱女士描述:10月31日晚,她在大堂精品店门口停留,想查看陈列,因玻璃门无醒目标识且擦拭得非常干净,误以为门已打开直接撞上。昨晚只是轻微痛,今早起床鼻子红肿头痛,担心出现脑震荡。
处理过程
当班GSM何珊立即带朱女士就坐,递上冰袋:“我们马上安排医生,先检查您的状况。”酒店医生建议前往医院做CT。何珊迅速安排车辆及前厅员工陪同,途中联系医院登记号源,并支付初诊费用。
下午15:30,何珊将情况上报管理层,启动安全风险评估。工程部检查精品店门口,发现原本贴有金色LOGO贴纸,因前日保洁更换招贴暂未重新粘贴,导致门面空白。何珊要求立即重新张贴防撞贴,增加提醒牌,并对入口铺设防滑垫。
晚上21:00,朱女士返回酒店,拿着医院诊断:鼻骨轻微骨裂,需要涂药并继续观察。她明确提出诉求:“玻璃门没有标识是你们的问题,希望酒店承担医疗费用,并给出正式道歉。”何珊诚恳致歉,初步承诺垫付医疗费,并约定翌日与总经理面谈。
次日上午,酒店提供事故调查报告、责任分析和后续安排:承担全部医疗交通费用,赠送鼻部护理包与营养餐,同时提供后续一个月内的医疗保障。总经理亲自致歉,并说明已制定整改措施,包括对全酒店玻璃门进行安全补贴、设置夜间灯光警示。朱女士对诚意表示认可,但提醒酒店“还需定期检查保洁是否移除标识”。
案例分析
- 部门管理层面:精品店由租户运营,玻璃门标识维护责任界定不清,保洁撤下贴纸后未告知工程或租户;安全巡视缺少“通透明门”专项检查。
- 员工操作层面:保洁人员为追求整洁,忽略安全提示;前台初次接待时仅让朱女士稍等,没有立即提供冰敷或陪同,幸亏GSM及时介入。
- 政策制度层面:酒店未制定“玻璃门标识标准”,租户装修缺乏安全条款;事故追踪机制中缺少“租户设施”分类,导致责任追溯复杂。
解决措施
- 工程部 & 物业管理部:对所有玻璃门制定统一安全标识标准,包含高度、颜色与反光要求;每周巡检记录并与租户共享整改清单。
- 保洁部 & 人力资源部:更新保洁作业指引,强调拆除或更换贴纸前必须向物业备案;开展“隐形风险识别”培训,提高安全敏感度。
- 法务部 & 商业租赁部:在租赁合同中新增安全条款,明确租户需维持警示标识,如因疏忽导致事故须承担连带责任;完善事故分类,确保租户设施事故进入月度安全例会。
思考问题
- 酒店如何在租户自营的公共区域中,既尊重商业美观,又保障安全标识的长期有效?
- 如果客人第二天才反馈不适,酒店应如何补充取证与责任划分,避免证据缺失?
- 作者:Miro
- 链接:http://miro.cx/article/2ab4b0d4-ee78-81c8-8e05-f942afe14c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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